云白国际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30)于2026年8月14日第三次修订并通过《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进一步细化审核委员会的组成、会议规则及职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修订后的关键要点如下: 1. 组成与成员要求 • 审核委员会由董事会于1999年6月28日成立,须由不少于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且过半数成员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 至少一名成员必须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10(2)条所载「具备适当专业资格或会计相关财务管理专长」的要求。 • 审核委员会主席由董事会委任,并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 曾任公司核数师事务所合伙人的人士,自离任或不再享有相关财务利益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出任委员会成员。
2. 会议安排 •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可采用现场或电子方式举行。 • 一名执行董事及外聘核数师代表须常规列席会议;委员会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仅与外聘及内部核数师参加、无执行董事出席的会议。 • 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如固定成员无法出席,主席可委任另一名非执行董事作为替补。
3. 权限与资源 • 委员会获董事会授权在职权范围内开展调查,并可向公司任何职员索取所需资料。 • 经咨询董事会主席,可聘请外部法律或专业顾问,并应获提供充分资源以履行职责。
4. 核心职责 • 就外聘核数师的聘任、续聘及罢免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负责审阅其独立性、客观性及审计成效。 • 监督公司财务报表、年度报告及账目、半年报告以及(如已编制)季度报告和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披露的完整性,重点审阅会计政策变动、重大判断、核数调整、持续经营假设及相关披露的合规性。 • 检讨公司财务汇报、内部监控与风险管理制度,并评估会计及财务汇报职能的资源与成效。 • 作为公司与外聘核数师之间的主要联络渠道,确保双方沟通顺畅;负责处理员工以保密方式对财务汇报或内部控制等方面可能出现的不当行为的关注。
5. 历次修订时间线 • 董事会于2012年3月29日首次采纳该职权范围。 • 首次修改:2016年6月30日 • 第二次修改:2019年1月31日 • 第三次(本次)修改:2026年8月14日
云白国际表示,最新修订旨在与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及公司治理最佳实践保持一致,进一步完善审核委员会在外部审计监督、内部控制评估及ESG信息披露方面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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