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光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125)近日发布《提名委员会章程》,并注明已于2026年7月16日作出修订。章程围绕提名委员会的成员组成、会议制度、职能及权限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重点内容如下:
1. 成员架构 • 提名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成员组成,全部由董事会委任。 • 主要成员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且各成员须独立于公司管理层,其中至少1名董事必须为不同性别人士。 • 委员会主席由董事会委任;秘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或其指定代表担任。
2. 会议安排 • 委员会法定人数为2人。 • 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如有需要,可根据委员会主席或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要求召开额外会议。 • 会议通知至少提前5个工作天发出,并列明地点、时间、日期及议程。
3. 主要职能 • 每年至少一次检讨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并就调整提供建议。 • 物色及提名具备合资格人士出任董事,并对董事会多元化政策进行发展、审阅和披露。 • 评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及其对董事会多元化的贡献。 • 就董事委任、重新委任及继任计划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协助公司至少每两年一次评估董事会表现。 • 每年评估各董事投入时间及贡献,考虑其专业资格及其他相关因素。
4. 权限配置 • 委员会可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员工查询所需资料,并可在必要时寻求外部法律及独立专业意见,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5. 股东沟通 章程规定,提名委员会主席须出席公司周年股东大会,回应股东关于提名委员会事务的提问。
新兴光学表示,此次修订后的章程自2026年7月16日起实施,以进一步规范提名流程、加强董事会多元化并确保治理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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