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5日,山东宝盖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8090)董事会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并拟提交股东大会进一步审议。公司及全体董事确认,本次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次发布的制度明确了对外担保的适用范围、管理原则及审批权限: 1. 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须履行统一管理流程,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擅自签署任何担保文件。 2. 董事会审批担保事项需获得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涉及特定情形时须提交股东会决议。
根据制度,以下五类情形须提请股东会审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之后新增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制度对被担保方及反担保提出严格资信与合规要求,包括须为依法设立且具备偿债能力的企业法人,并提供银行存单、房屋、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或知识产权等可执行反担保资产。
公司财务部被指定为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全过程文件管理、台账记录及风险监控。担保合同一经签署,财务部需按季度向董事长和总经理报告实施情况。若发生被担保人违约或无法履约,财务部须立即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上报董事会。
该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公司强调,任何违反本制度擅自提供担保、导致公司损失的责任人员,将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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