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茂服务控股有限公司(00873)8月24日在港交所发布更新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接获上海世茂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向其发出纪律处分决定书,认定相关事件违反适用的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并对上海世茂及许先生作出公开谴责,同时认定许先生六年内不适合担任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许先生除外)认为,现阶段该决定书不会对集团业务及营运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按上市规则第3.08条持续评估该事项对董事适任性等方面的影响,并就任何重大进展及时向市场更新。
此次更新公告亦提及,公司曾于2026年6月28日及8月3日就同一事项发布相关公告。公司表示,除公告所披露内容外,暂无其他需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披露的资料,亦无其他事项需提请股东注意。
世茂服务称,将根据所有适用法律及上市规则,在适当时候发布进一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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