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X月XX日,英派药业-B(07630)公告披露《南京英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以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内部控制并确保有效监督。核心内容如下:
1. 组织架构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以上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且至少一名具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10(2)条规定的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委员会主席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
2. 任期与资格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现任外部审计机构的合伙人在离任或终止经济利益两年内不得担任委员。
3. 主要职责 (1)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包括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 (2)就外部审计机构的聘用、续聘及解聘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评估其独立性; (3)监督内部审计,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的有效性; (4)制定并执行外部审计机构提供非审计服务的政策,确保其独立性; (5)处理会计、审计及内部控制相关投诉和举报,并向董事会报告调查结果; (6)必要时,可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 会议机制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当委员会主席、两名以上委员或外部审计机构提出请求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通过。
5. 资源与费用 公司承诺向审计委员会提供履职所需资源。若聘请外部专业顾问,相关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英派药业-B表示,《工作规程》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审计委员会运作,强化公司治理结构,并确保持续满足《公司法》及《上市规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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