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辉集团(00137)签订两艘散货船售后回租协议 最高融资约3,400万美元

公告速递07-29

2026年7月29日,金辉集团有限公司(00137)公告,其两家分别持股55.69%的间接附属公司已在香港交易所收市后,与同一买方集团旗下的汇弘(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及汇文(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两份船舶出售及回租安排,涉及两艘在建散装货船。

本次交易将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章合并计算,适用百分比率介于25%至75%,构成主要交易,已获持股约64.53%的股东Fairline Consultants Limited及Timberfield Limited于2026年7月27日以书面决议方式批准。公司预计将在2026年8月19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通函。

——交易结构 1. 第一艘船舶“JIN HAN”:卖方Jinhan Marine Inc.以不高于1,700万美元(约1.33亿港元)或该船市场价值60%(以交付日前30日内经认可估值师评估值为准)出售予汇弘(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随后以光船租赁方式租回,租期最长84个月。 2. 第二艘船舶“JIN MING”:卖方Jinming Marine Inc.以同样定价机制(上限1,700万美元,约1.33亿港元,或市场价值60%)出售予汇文(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并同步签订最长84个月的光船回租协议。

两份协议的出售对价合计最高可达3,400万美元(约2.65亿港元),实质上为集团提供对应额度的融资。

——租赁及回购条款 1. 固定租金:第1至第12个季度每期54万美元(约421.2万港元),第13至第28个季度每期34.5万美元(约269.1万港元)。 2. 浮动租金:按未偿还固定租金与5,000,000美元之和计息,利率为年息1.6%加上适用SOFR。 3. 购船选择权:卖方可在船舶交付日起24个月后至84个月期满前,以约定价格回购;若选择权未行使,租船方须在租期最后一天以5,000,000美元(约3,900万港元)购回船舶。 4. 担保:Jinhui Shipping and Transportation Limited(集团持股55.69%)为租船方履约提供担保。

——财务影响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集团将此交易视为融资安排,不会对损益表产生任何收益或亏损影响。

——交易目的 集团表示,两艘船分别预计于2026年12月及2027年11月交付。通过本次售后回租,可在交付后以合理成本为购船提供资金,改善现金状况并保持船舶运营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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