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00670)董事会通过2026年中期报告等五项议案

公告速递08-30

2026年8月30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00670)公告披露,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2026年第6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五项议案,会议符合法定程序并合法有效。具体内容如下:

1.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财务报告的议案》。

2.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6年8月30日在上海和香港同步发布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A股)和2026年中期业绩公告(H股)。

3.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阎非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并将选举议案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4.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授权董事长发布相关会议通知。

5.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对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因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及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关联董事王志清、高飞、揭小清已回避表决。

截至公告日,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王志清(董事长)、高飞(副董事长、总经理)、孙铮、陆雄文、罗群、冯咏仪、郑洪峰(以上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揭小清(职工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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