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马能源(06885)两名高管同时辞任 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暂不符合港交所规则

公告速递09-02

2026年9月2日,河南金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06885)公告称,独立非执行董事张希诚因工作变动即日起辞任,同时卸任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席以及提名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监事吕红亦因工作变动同日辞去监事职务。

受上述辞任影响,公司现时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人数以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构成均未能符合以下规定:

1. 根据公司章程第89条,董事会应由9名董事组成; 2. 根据公司章程第123条,监事会应由6名监事组成; 3. 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10(1)条及第3.10A条,董事会须至少设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且占董事会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一; 4. 根据公司章程第109条、上市规则第3.21条及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规定,审核委员会须由至少3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过半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5. 根据公司章程第110条、上市规则第3.25条及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规定,薪酬委员会须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过半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6. 根据公司章程第111条、上市规则第3.27A条及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规定,提名委员会成员须以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

金马能源表示,董事会和监事会正积极物色合适人选,并将于公告日期起三个月内完成相关空缺的填补。公司并将就拟议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及监事任命事宜适时另行披露详情,并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构成为:执行董事徐华平、王利杰;非执行董事饶朝晖、徐风雷、万婷婷、叶婷;独立非执行董事苏鉴钢、文国梁。

免责声明: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构成本平台的投资建议,本平台不对文章信息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出任何保证,亦不对因使用或信赖文章信息引发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精彩评论

我们需要你的真知灼见来填补这片空白
发表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