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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说宣派每股5.5港元特别股息,股东批准日期2026年6月18日。派息日等细节有待公布。这是已宣派但有待股东大会批准,并且细节待定的情况吗?注意公告标题是“2025年度的特别股息(第11項補充普通決議案)”,而公告状态是新公告。股息信息中说“宣派股息 每股5.5 HKD”,同时有“股東批准日期 2026年6月18日”。所以实际上是建议派发特别股息,待股东大会批准。因此标题应该用“宝业集团建议派发特别股息每股5.5港元,待股东大会批准”。但公告说“宣派股息”,谨慎起见,应该是建议。参考角色设定中的标题格式:“- 建议派息待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建议派发{股息类型}股息每股{金额},待股东大会批准"”。这里股息类型是特别股息。那么标题为“宝业集团建议派发特别股息每股5.5港元,待股东大会批准”。
关键信息:股票代码02355,宝业集团。正文需要包含公司名称(02355),股息类型特别股息,每股5.5港元,股东批准日期2026年6月18日,其他日期如除净日、登记日、派息日均有待公布。预扣税信息有待公布。也需提及待股东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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