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洲集团(新)(01628)7月9日在港交所公告称,因需额外时间编制资料,公司原计划于2026年7月9日或之前寄发的有关非常重大出售事项——出售物业的通函,将延迟至2026年7月28日或之前寄发。此前,公司已于2026年6月16日发布公告称,该出售事项(若落实)将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构成非常重大出售事项。
通函预计将载有: 1) 出售事项的进一步资料; 2) 拟出售物业的估值报告; 3) 拟出售物业的财务资料; 4) 余下集团的未经审核备考财务资料; 5) 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的通告。
公司提醒投资者,交易完成须待若干先决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且未必最终落实。公司股票买卖相关投资者需审慎行事。
公告并列示,公司现任执行董事为主席郭英兰女士及林聪辉先生;非执行董事为林龙安先生、林怀汉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林广兆先生、黄循强先生及于上游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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