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8日,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01057)披露公告称,其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已于2026年8月7日召开并审议通过多项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11名,全部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表决结果均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主要决议及发行方案要点如下:
1. 发行资格与方式 公司确认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于12个月有效期内择机实施发行。本次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符合法规规定的投资者。
2. 定价与规模 • 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 发行数量按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 募资总额上限为13.94亿元。相关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3. 募集资金用途(合计13.94亿元) • 汽车线控转向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5.62亿元 • 乘用车新一代智能上转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4.38亿元 • 汽车电子PPK产线产业化智能升级改造项目:1.00亿元 • 线控转向及角膜块系统研发能力建设改造提升项目:0.94亿元 • 补充流动资金:2.00亿元
4. 后续安排 上述议案已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投资与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并报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董事会同时获授权在12个月有效期内全权办理此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公司表示,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可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相关项目,待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足,将根据项目轻重缓急进行调整。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世宝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包括4名执行董事、2名非执行董事、1名职工董事及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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