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林成山(01809)披露13.6亿元人民币及15百万美元五年期融资协议 特定履约责任绑定控股股东

公告速递08-03

浦林成山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1809)8月3日公告,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3.18条要求,披露其全资附属公司Prinx Malaysia已于2026年8月3日签订一项新的五年期融资协议。

融资协议显示,Prinx Malaysia作为借款人,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担任协调行,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山东分行及汇丰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共同担任牵头安排行及其他贷款人。融资总额包括人民币13.6亿元及15百万美元,期限为协议日期后五年。

根据协议,除非事先获得中国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按全体贷款人指示行事)的书面同意,Prinx Malaysia需确保: 1. 车宝臻先生、车宏志先生及李秀香女士继续为公司单一最大股东; 2. 上述控股股东保持对公司的管理控制权。

若未能遵守上述特定履约责任,贷款人有权取消授信承诺,并可宣布所有未偿还贷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立即到期。

公告同时披露,截至公告日,上述控股股东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本的6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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