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玻璃(06865)为印尼控股子公司14.6亿元银团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告速递08-28

福莱特玻璃(06865)8月28日在港交所发布海外监管公告称,公司已为控股子公司PT FLATSOLAR ENERGY INDONESIA(下称“印尼光能”)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牵头的银团申请的长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合同编号为“(2026)进出银(浙信保):字第2-007”。\n\n根据公告,银团贷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6亿元,期限不超过8年。银团成员包括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及代理行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雅加达分行。\n\n担保具体条款如下:\n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n2. 担保金额:最高债权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4.6亿元;\n3. 担保期间: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n4. 担保范围:贷款本金、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手续费等全部债务及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产生的费用;\n5.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安排。\n\n公司表示,该担保事项系落实2025年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5月12日批准的“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授权方案的具体执行,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此前股东会已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6年度合计申请不超过2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在额度内可为彼此提供相应担保。\n\n截至公告披露日,福莱特玻璃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7,509,150.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7.77%。其中,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已提供担保余额为131.83亿元(本次担保前),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55%;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28.67亿元,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7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n\n福莱特玻璃称,印尼光能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95%,截至2026年6月30日其资产总额2.6781亿元,资产净额2.6748亿元,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形。公司认为本次担保系支持子公司项目建设所需,风险可控,不会对上市公司日常运营和股东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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