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领控股(00061)宣布第三次修订可换股票据完成 中国能源潜在持股最高可达29.99%

公告速递10-27

绿领控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0061,以下简称“绿领控股”)10月27日公告称,因《第三次修订契据》所载全部先决条件已获达成,该修订已于2026年10月27日正式完成。该契据涉及对面值3.8亿港元可换股票据的修订,相关票据最多可按初始转换价转换为4.3182亿股公司股份。

根据公告,交易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潜在变化如下:

1. 截至公告日期,公司已发行股份为1.31565101亿股,其中中国能源持有2,357.324万股,占17.92%;其他股东持股1.07991861亿股,占82.08%。

2. 若上述可换股票据按初始转换价悉数转换,在公司无其他股本变动的情况下,已发行股本将增至5.80428737亿股。届时,中国能源与郝女士合计持股4.72436876亿股,其中中国能源持股4.55391422亿股(78.46%),郝女士持股1,704.5454万股(2.94%);其他股东持股1.07991861亿股(18.60%)。

3. 若仅按初始转换价部分转换至令中国能源及郝女士合计持有公司29.99%已发行股本,届时公司总股本将增至1.54252051亿股;中国能源持股4,626.019万股(29.99%),其他股东持股1.07991861亿股(70.01%)。

4. 在上述29.99%持股比例前提下,如公司全部未行使的购股权获悉数行使,总股本将增至1.54609143亿股,届时中国能源将持有4,636.7282万股,占29.99%;其他股东持股1.08241861亿股,占70.01%。

公告同时披露,郝女士为张先生之配偶,持有面值1,500万港元的可换股票据;中国能源所持票据及股份已质押予中国信郅及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并已就本次修订取得上述质权人同意。

公司董事会表示,完成修订后,相关可换股票据的后续行使仍受《收购守则》第26条所涉及的强制全面要约义务及公众持股量下限(25%)等限制约束。

绿领控股执行董事包括董事会主席兼行政总裁谢南洋先生及执行董事安娟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为何建昌先生、沈伟东先生及田宏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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