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绿色能源(00956)拟以中期票据募集资金向海上风电提供不超4亿元借款

公告速递08-07

2026年8月7日,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00956)公告称,公司已与其非全资附属公司河北建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下称“海上风电”)签署借款协议,计划在完成人民币30亿元中期票据发行后,向海上风电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非循环性借款。

本次中期票据拟注册总额为人民币30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利率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借款利率与中期票据发行利率一致。根据2026年4月至6月同级别AAA评级企业发行同类中期票据的利率水平,预计区间为1.60%至2.00%。借款自中期票据计息日起计息,按年付息,借款期限不超过五年,且到期日不晚于中期票据到期日。

海上风电可在借款期内一次或多次提取资金,并须最迟于借款到期日前归还本金。若出现逾期,公司将按约定借款利率上浮50%计收罚息,并对逾期利息计收复利。海上风电可提前还款,公司亦可结合自身及对方经营状况要求其提前偿还。所筹资金专用于海上风电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其中人民币3.5亿元将于2026年下半年到期。此外,与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承销费、律师费及评级费等中介费用,将由海上风电按实际提款金额占募集资金比例分摊。

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建投”)为新天绿色能源控股股东,直接及间接合计持股约52.80%。海上风电由新天绿色能源、河北建投及其非全资附属公司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股51.40%、3.60%及45.00%,为新天绿色能源的非全资附属公司,亦属关连附属公司。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4A章,向关连人士提供财务资助构成关连交易。鉴于借款适用比例超过0.1%但低于5%,该交易须履行公告及申报义务,可豁免独立股东批准。

董事会表示,上述借款有助于海上风电以较低成本置换即将到期的金融机构借款,优化集团融资结构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因在河北建投及海上风电任职或领取薪酬,曹欣、李连平、秦刚、张旭蕾及谭建鑫已就相关董事会决议案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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