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国际(03311)与中建股份续签三年框架协议 年度上限人民币150亿元

公告速递10-22

2026年10月22日,中国建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03311,下称“公司”)公告,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建股份”)签订《新中国建筑国际—中建股份框架协议》,协议期限自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共三年。

根据协议条款,双方将继续以合约合营企业形式合作参与建设总承包项目。协议设定的年度最高合同金额(“框架上限”)为: 1. 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人民币150亿元; 2. 2028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人民币150亿元; 3. 2029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人民币150亿元。

新协议生效后,现行《前中国建筑国际—中建股份框架协议》将于2027年1月1日终止,并由新协议取代。

公司指出,建设总承包合同的授出通常需通过公开招标或业主指定的其他合约授出程序决定合同金额。新框架协议本身不涉及设立合营公司、亦不涉及收购或出售任何实体,相关合约合营企业将在公司财务报表中列作“合营企业╱联合经营”。

鉴于中建股份为公司的中介控股公司,相关交易构成《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4A章所界定的持续关连交易。由于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该交易须取得独立股东批准,并受年度审阅、申报及公告等规定约束。

公司已成立由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的独立董事委员会,并委聘红日资本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公司预计将于2026年11月27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通函,载列交易详情、独立董事委员会建议、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及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的通知。中海集团及其联络人将放弃在股东特别大会上的投票权。

公告同时披露,前框架协议的历史年度上限分别为港币280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年度)、港币300亿元(截至2026年12月31日年度)及港币320亿元(截至2027年12月31日年度)。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年度及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未在该协议项下进行任何交易。

公司称,年度上限为根据可预见的工程规模、市场环境及成本变动等因素作出的最佳估计,并不代表集团财务表现的直接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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