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控股附属签订2,300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协议 构成须予披露交易

公告速递09-29

2026年9月29日,兴业控股(00132)公告,其全资附属公司广东绿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称“绿金租赁”)当日与阜城县裕阜热力有限公司(下称“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协议及相关文件。

• 交易结构:绿金租赁以人民币2,300万元(约合港币2,688.7万元)收购承租人位于河北衡水的若干供热设备及设施所有权,并随即以售后回租方式返租予承租人,租期5年。

• 资金安排:上述收购代价将在协议日期起12个月内以现金支付,资金来源为集团内部资源及/或外部银行融资。

• 租金安排:租赁期内,承租人需按季支付合计人民币2,735.1万元(约合港币3,197.3万元),其中包括租赁本金2,300万元及租赁利息及其他费用约435.1万元。

• 保障措施:承租人需缴付免息保证金人民币115万元(约合港币134.4万元),并以所租资产、供热协议项下应收账款及特许经营权等提供质押;同时,四名自然人股东对承租人义务提供连带担保,其中一人质押其持有的51%股权。

• 交易属性: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该交易的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构成须予披露交易。

公司表示,此次融资租赁属于集团常规业务,将为集团带来稳定收益及现金流。在完成相关上市规则程序后,协议生效。

截至公告日,兴业控股董事会由两名执行董事张志军、符伟强,一名非执行董事刘加利,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国伟、林俊贤、张华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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