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嗓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6896)10月22日公告称,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广西金嗓子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兼控股股东曾勇先生签订贷款协议。根据协议,广西金嗓子将向曾勇先生提供一笔人民币5,500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自提款日起计一年。 贷款利率为提款日前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最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30个基点,期限内保持固定。贷款为无担保,借款人无需提供任何担保,并须在到期日一次性偿还全部未偿本金及应计利息。提款将于贷款协议生效后的六个月内一次性完成,资金将用于借款人的个人财务安排。 此次交易根据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构成关连交易。按计算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因此仅需履行报告及公告义务,毋须取得独立股东批准。 公告称,除曾勇先生及其母亲、非执行董事江佩珍女士因在交易中拥有重大利益而回避表决外,其他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致认为,贷款协议条款属正常商业条款且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贷款资金将由集团内部资源拨付。 金嗓子主营润喉片及其他药品、食品的生产与销售,于2015年7月15日登陆港交所主板。广西金嗓子成立于1998年9月18日,为金嗓子的全资子公司,负责喉糖及其他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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