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维集团有限公司(00751)9月17日在港交所发布每月最新进展公告,更新有关以计划安排方式进行附先决条件股份回购、分派创维光伏股份以及撤销上市地位等事项的最新情况。
公告重申,方案的实施须满足此前于2026年1月20日公布的先决条件。该等条件包括: 1. 分派及创维光伏上市须获创维光伏股东批准; 2. 中国证监会对创维光伏上市发出备案通知、香港联交所就创维光伏上市给予原则上批准,以及其他相关主管机构的必要批复或备案。
截至2026年6月18日的每月更新公告披露,先决条件中关于股东批准的部分(条件(a))已达成。根据最新公告,自2026年8月17日以来并无重大更新,先决条件(b)所涉的监管备案及批准仍未落实。目前,创维光伏及其专业顾问正继续筹备上市申请及相关文件。
创维集团表示,将按照上市规则及收购守则的要求,就方案、股份回购计划以及计划文件的派发情况适时发布进一步公告。公司再次提醒股东及潜在投资者,相关计划能否最终实施,仍取决于所有先决条件、计划条件及分派条件能否达成或获豁免,投资者在买卖公司证券时需审慎行事。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