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宏信(03360)公布《董事局审核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规则》 明确委员构成及职权边界

公告速递08-05 12:30

远东宏信(03360)近日发布《董事局审核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规则》,自董事局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文件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要求,对委员会的职能、组成及工作流程作出系统规定。以下为要点摘录:

委员会定位 • 委员会向董事局负责,主要确保董事局在财务汇报、风险管理、内部监控及与核数师关系方面具备规范、透明的安排。

委员构成 • 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非执行董事担任,成员不少于3名,其中大部分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且至少1名需具备适当专业资格或会计、财务管理专长。 • 委员会设主席1名,须由独立非执行董事出任。 • 现任公司核数师事务所的前任合伙人在离任或不再享有相关财务利益之日起2年内,不得担任委员会成员。

主要职权 • 就外聘核数师的委任、重新委任及罢免向董事局提出建议,并负责监督外聘核数师的独立性及核数程序的有效性。 • 监察财务报表、年度报告及账目、半年度报告等文件的完整性,重点审阅会计政策变更、重大判断、重大调整、持续经营假设及相关法规遵守情况。 • 每年至少与核数师会面2次。 • 检讨公司的财务监控、风险管理与内部监控制度,评估公司在会计及财务汇报职能方面的资源、人员资历和培训安排。 • 每年召开不少于4次会议,必要时可由任何委员提出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7个工作日发出,决议须获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 负责研究公司年度预算、决算及预算执行报告,并处理董事局授权的其他事务。

运作机制 • 公司投资者关系部负责会前资料准备,并配合会务工作;会议记录由正式委任的会议秘书(通常为公司秘书)整理并上报董事局。 • 委员会可在必要时聘请外部专家或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 委员会将于联交所及公司网站公开其职权范围、角色及董事局授予的权力。

附则 • 如本规则与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及《组织章程细则》出现冲突,将按最新规定及时修订,并报董事局审议通过。 • 本规则由远东宏信董事局负责解释。

公告日期为202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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