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景股份(02632)发布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明确人员构成与职责边界

公告速递08-26

江苏泽景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02632)于2026年8月发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的设置、人员构成、职责权限及运作规则。

新细则要点如下:

1. 组织架构 • 审计委员会归属于董事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 委员会由至少3名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且至少1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须具备《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规定的适当专业资格或会计、财务管理专长。 • 委员会设主席1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主席负责主持会议、签署重要文件并向董事会报告。

2. 任期安排 •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 • 若委员离任导致成员人数低于3名,董事会应在3个月内完成补选。 • 现任审计师事务所前合伙人在离任或不再享有财务利益之日起2年内,不得担任委员会委员。

3. 主要职权 • 代表董事会对公司经济活动的合规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独立监督与评估。 • 就外部审计机构的委任、续聘、解聘及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审查其独立性与审计成效。 • 监督公司财务报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如适用)的完整性,并特别关注会计政策变动、重大判断、重大调整、持续经营假设及合规性。 • 至少每年与外部审计机构开会2次,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报告,并向董事会报告。 • 监控公司财务监控、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评估环境、社会及管治(ESG)风险。 • 处理重大关联交易的总体审核,每半年核查关联交易决策及履行情形,并向董事会报告。

4. 会议机制 •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其中1次在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前举行;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并以半数以上通过议案。 • 委员与议题存在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时,应主动披露并在表决时回避。

5. 信息披露与资源保障 • 公司将在香港联交所及公司官网公开审计委员会职权范围。 • 公司将为委员会履职提供必要经费,包括支付审计服务费用及外部专业顾问费用。 • 公司在年报中同步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包括会议召开、内控审查及整改等信息。

该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适时修订。公司董事会负责对细则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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