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燃气:年度业绩补充强调审核监督与董事会职能

公告速递06-29

中华燃气(香港联交所GEM:08246)就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财务信息发布补充公告,进一步阐释其公司治理及合规事项。根据公告,企业的公司治理架构包括审核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审阅年度业绩,确保财务资料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上市规则,有助于加强内部审核及监管。

董事会方面,企业设立由执行董事与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的架构,其中执行董事包括胡翼时先生、陈永源先生(兼任行政总裁)、林敏女士及顾惠敏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包括彭莉女士、刘国基先生及王裕杰先生。公告显示,审核委员会在编制与发布年度财务资料过程中,与审计人员协同合作,对集团相关数据展开审阅与审计程序,提升了信息披露质量与透明度。

该补充公告主要对年度业绩公告所载内容进行完善,强调了内部审核和治理流程的合规性及规范性,并未在风险因素或其他层面提供进一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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