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控股子公司签署3,000万元人民币污水处理设备融资租赁协议

公告速递07-16 17:11

2026年7月16日,兴业控股有限公司(00132)公布,其全资附属公司广东绿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称“绿金租赁”)与太康县诚基环保产业有限公司(下称“承租人”)签订一份融资租赁协议及相关附带文件。

本次交易要点如下: 1. 转让及租赁标的:承租人位于中国河南省周口市的部分污水处理设备及设施。 2. 转让价格:绿金租赁将以人民币30,000,000元(约合港币34,740,000元)受让上述资产所有权,转让款自协议日期起十二个月内一次性支付。 3. 租期与租金:绿金租赁完成付款后再将资产返租给承租人供其使用,租期5年。租赁期间,承租人需按季支付租金及利息。融资租赁项下应付总金额约为人民币35,838,000元(约合港币41,500,000元),其中包括租赁本金30,000,000元及利息和其他费用约5,838,000元。 4. 担保与抵押:承租人及四名担保人(包括三家污水处理公司及一名自然人)已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及多项资产、应收账款、股权和银行账户质押,担保承租人在本次融资租赁及此前于2025年10月24日签订的两份融资租赁协议项下的全部付款义务。 5. 提前终止条款:承租人可在无违约情况下提前终止,但须清偿全部到期未偿还金额及对应利息30%的赔偿;如存在违约,需支付尚未偿还利息总额20%的赔偿。租期届满或提前终止并结清全部应付款项后,承租人可按人民币100元(约合港币115.8元)的名义价格回购相关资产。 6. 上市规则分类:鉴于本次交易的适用百分比率(单独或与2025年10月24日已签订的两项融资租赁合并计算)超过5%但低于25%,交易构成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项下的“须予披露交易”。

兴业控股表示,此项融资租赁属于绿金租赁的日常业务范畴,预计可为集团带来稳定收益及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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