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茂12日公告称,其位于青岛高新区的10家项目公司已与股东——兴茂置业、凱喜、豪吉置业、豪庆置业及中海发展——签署新框架协议,自2026年5月13日起生效,为期三年。期间,项目公司将继续按各方持股比例向股东(或其指定实体)提供贷款。
项目公司股权结构为:中国金茂通过兴茂置业或凱喜合计持股68%,中国平安通过豪吉置业或豪庆置业持股14%,中海发展持股18%。贷款条款统一,利率以一年期LPR为基准,可在上下50%区间内浮动,原则上按季付息,最长期限不超过框架协议三年期限。
根据测算,新框架协议有效期内项目公司向豪吉置业及豪庆置业的贷款合计每日最高结存额(含利息)上限为6.6亿元,向中海发展的对应上限为8.4亿元,两项合计约15亿元。
历史数据方面,项目公司向豪吉置业及豪庆置业的合计每日最高结存额由2023年的4.43亿元升至2026年1—4月的4.85亿元;同期向中海发展的相关余额由5.69亿元增至6.24亿元。
依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此项交易构成向关联人士提供财务资助的持续关联交易,其中对豪吉置业及豪庆置业的贷款需履行申报、公告及年度审核义务;对兴茂置业及凱喜的贷款因属集团内部资金往来且无资产抵押,可豁免相关义务。由于向豪吉置业、豪庆置业及中海发展的贷款合计适用百分比率介于5%至25%之间,亦构成须予披露交易,需要进行公告。
公司表示,项目整体销售回款充裕,通过向股东提供贷款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闲置,并满足集团其他开发项目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已审议通过相关方案,涉平安系的董事已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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