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汇财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宣布,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汇财贷款有限公司在交易时段后与独立第三方谭毓楨女士签订贷款协议,向后者提供170万港元贷款,期限自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12月16日,年息12厘,利息按月支付。部分贷款已用于清偿借方此前所欠的70万港元贷款本金。
贷款以一对镶嵌黄绿彩钻及钻石的吊坠耳环作抵押。若借方提前还款,需事先书面通知;到期未提前归还的,借方须一次性偿还全部本金及应计利息。贷款资金来源为集团内部资源。
董事会表示,授出贷款属于集团现有放贷业务的正常经营活动,相关条款经公平磋商,考虑到借方财务状况、抵押品价值及利息收益后,认为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监管层面,根据香港联交所GEM上市规则,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介于5%至25%之间,该笔贷款因与此前贷款合并计算后触及披露标准,被界定为须予披露交易,需遵守第19章的公告及通知规定。此前记录包括: 1) 2025年12月1日发放并于2026年6月1日续期、现已用新贷款部分偿还的70万港元贷款; 2) 2026年2月9日向独立第三方张凯南先生发放的200万港元贷款(年息36厘),目前未偿本金100万港元。
汇财金融投资于公告中重申,所有董事经过合理查询后确认公告内容在各重要方面准确完整,并将公告文本在联交所及公司官网至少保留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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