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集团(01991)10月26日在港交所公告称,于2026年10月26日的香港高等法院聆讯中,法院已批准将针对公司的清盘呈请聆讯日期进一步顺延三个月,由原定的2026年10月26日延至2027年1月25日。 公告同时回顾,公司此前已于2026年3月23日、2026年6月10日、2026年6月22日及2026年9月21日发布相关公告,披露了关于该清盘呈请聆讯日期延迟的进展。 公司表示,将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要求,适时就该事项的任何重大进展另行刊发公告。公司提醒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公司股份时应保持审慎。 截至公告日,公司董事会由两名执行董事施琦女士、李九华先生,四名非执行董事顾世祥先生、韩磊先生、王冬竹先生及罗伟业先生,以及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张利先生和谢俊博士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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