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4日,大行科工(深圳)股份有限公司(02543)公告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新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根据公告,提名委员会的关键修订要点如下: 1. 组成规则:委员人数不少于3名,且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占过半数;至少有1名委员须为公司不同性别的董事。 2. 任命机制: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合提名,并经董事会半数以上同意选举产生;召集人由董事长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 3. 职责范围: • 制定并建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 审核董事(含独立非执行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管候选人的资格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至少每年一次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组成及多元化政策执行情况,并向董事会提供调整建议; • 负责建立并更新董事及高管后备人才库; • 审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并评估各董事的时间投入与履职表现。 4. 会议制度:提名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其中一名必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议案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可生效。 5. 回避机制:当委员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议题上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时,相关委员需主动披露并回避表决。
公司表示,提名委员会将在香港联交所及公司官网公开其职权范围,进一步提升透明度。若董事会未采纳委员会建议,需在董事会决议中披露具体理由。
大行科工强调,修订后的细则旨在持续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确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香港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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