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月控股有限公司(01723)10月8日公告称,公司原定于2026年10月13日或之前寄发的供股章程文件将延迟至2026年11月2日或之前派发。此次延迟旨在让公司获得额外时间以编制并落实章程文件所载资料。
恒月控股拟按“于纪录日期每两(2)股股份获发一(1)股供股股份”的基准进行非包销供股。根据更新后的时间表,未缴股款供股股份的首次买卖日为2026年11月4日,拆分暂定配额通知书的最后时限为11月6日16:30,未缴股款供股股份买卖截止日为11月11日。合资格股东接纳供股股份及缴付股款的最后时限为11月16日16:00。
若供股出现未获认购股份,配售代理将于11月24日开始配售,配售最后截止日期为12月3日,配发结果将于12月4日公布。倘供股落实,缴足股款供股股份预计于12月8日09:00开始买卖;若供股被终止,退款支票将于12月7日寄发。
此外,公司原公布的更改每手买卖单位安排将按计划实施,每手买卖单位由2,000股调整为10,000股,自2026年10月13日09:00起生效。为便利因供股及更改每手买卖单位产生的零碎股份买卖,公司已委聘胜利证券有限公司为指定经纪,自2026年10月13日09:00至12月28日16:00按“尽力基准”提供免费零碎股份对盘服务。
公司提醒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买卖股份及/或供股股份存在风险,建议有关人士在买卖未缴股款股份或供股股份前咨询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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