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控智驾(07687)公布提名委员会职能及议事规则 细化董事会多元化与独立性评估机制

公告速递07-07

2024年6月XX日,易控智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7687)披露《提名委员会职责和议事规则》,明确了提名委员会的组成、职责、会议程序及授权范围,为后续董事会成员提名及多元化管理提供制度依据。

主要要点如下:

1. 组织架构 • 提名委员会由董事会委任,且多数成员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主席须由董事会主席或委员会中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 • 委员会中至少一名成员须为不同性别。 • 成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期满可连任;董事职务终止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2. 会议机制 • 任何时间均可召集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委员,其中一名必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 会议可通过现场、电话或视频方式举行,每名委员拥有一票表决权,决议需过半数通过。 • 书面决议经全体成员签署后具有同等效力。 • 会议记录由公司秘书保存,并在合理时间内分发草稿及定稿供审核。

3. 核心职责 • 至少每年一次检讨并监控董事会架构、规模、组成及多元化(含技能、知识、经验、性别及背景)。 • 物色并推荐董事候选人,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 • 向董事会就董事委任、续任及继任计划(尤其是主席及行政总裁)提出建议。 • 定期审阅并报告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及提名政策执行情况,并在企业管治报告中披露。 • 评估每名董事的时间投入、专业资格、在其他上市公司任职情况等因素。 • 获授权按需要索取公司资料及寻求独立专业意见,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4. 股东沟通 • 委员会主席或其指定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回应股东关于委员会活动与职责的提问。 • 当董事会拟提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时,须在会议通函中披露物色过程、独立性理由、候选人可投入时间的说明及其对董事会多元化的贡献等信息。

5. 资源与合规 • 公司应向提名委员会提供充分资源以履行职责。 • 委员会将履行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及企业管治守则所规定的相关义务。

通过此次规则公布,易控智驾进一步完善了董事会治理体系与信息披露要求,为未来在独立性和多元化方面的持续提升奠定制度基础。

免责声明: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构成本平台的投资建议,本平台不对文章信息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出任何保证,亦不对因使用或信赖文章信息引发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精彩评论

我们需要你的真知灼见来填补这片空白
发表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