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企业(00051)提醒股东及时领取2020年特别中期股息 逾期将于2026年10月7日被没收

公告速递09-07

海港企业有限公司(00051)9月7日发布公告称,根据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第160条规定,凡于宣派后六年仍未被领取的股息,可由董事会没收并归公司所有。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宣派每股7港仙的特别中期股息,如相关股东在2026年10月7日仍未领取,上述股息将被没收并归属公司。

公司提醒尚未领取该笔股息或仍未兑现相关股息单的股东,须在2026年10月6日(星期二)下午四时三十分前联系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香港夏慤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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