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邦达宝嘉(03315)近日公告,公司董事会已于2026年9月14日通过决议,采纳新版《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明确委员会组成、运作机制及职责分工。 \n\n根据文件,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委任,其中多数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并须至少包含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委员会主席由董事会主席或获董事会委任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秘书由公司秘书出任。\n\n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且须包括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会议通知须至少提前14天发出,若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可予以豁免;续会在不足14天内举行时,可免除另行通知。决议须经出席成员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或由全体成员书面签署等同有效。\n\n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n1. 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组成及成员多元化,并协助制定董事会技能表;\n2. 物色并提名具备合适资格的人选出任董事;\n3. 评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n4. 就董事委任、续任及继任计划向董事会提出建议;\n5. 支持公司定期评估董事会绩效;\n6. 检讨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及相关目标完成进度,并将结果载入年度《企业管治报告》。\n\n提名委员会成员可在适当情况下寻求独立专业意见,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亦需为委员会履职提供充足资源。委员会主席或其指定的另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将出席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就委员会工作及职责答复股东提问。\n\n公司表示,新的职权范围旨在进一步规范提名委员会运作,完善董事会治理结构及多元化建设,以支持公司战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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