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宁娜集团控股有限公司(00126.HK)10月29日公告称,公司已获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授出豁免,可延迟寄发有关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通函。该豁免仅适用于此次个案,并规定公司必须在2026年11月12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相关通函。
此前,佳宁娜于2026年9月29日发布有关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并于2026年10月23日披露因需额外时间落实资料,已向联交所申请豁免严格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41(a)条的时限要求。
根据最新公告,联交所已于2026年10月28日批准豁免,但保留在公司情况发生变化时撤回或更改该豁免的权利。
佳宁娜董事会表示,将在截至2026年11月12日的期限内完成并寄发通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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