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宁娜(00126)获准延迟寄发通函,须于2026年11月12日前完成

公告速递10-29

佳宁娜集团控股有限公司(00126.HK)10月29日公告称,公司已获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授出豁免,可延迟寄发有关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通函。该豁免仅适用于此次个案,并规定公司必须在2026年11月12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相关通函。

此前,佳宁娜于2026年9月29日发布有关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并于2026年10月23日披露因需额外时间落实资料,已向联交所申请豁免严格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41(a)条的时限要求。

根据最新公告,联交所已于2026年10月28日批准豁免,但保留在公司情况发生变化时撤回或更改该豁免的权利。

佳宁娜董事会表示,将在截至2026年11月12日的期限内完成并寄发通函。

免责声明: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构成本平台的投资建议,本平台不对文章信息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出任何保证,亦不对因使用或信赖文章信息引发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精彩评论

我们需要你的真知灼见来填补这片空白
发表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