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8日,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00995)董事会宣布,已通过决议提名潘平为公司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该项任命尚待公司即将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如获通过,潘平的任期将自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决议获批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提名缘于章剑平已提出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其辞任将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后生效。章剑平已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六年。
公告披露,潘平出生于1962年,1984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拥有逾40年法律服务及证券法律业务经验。自1989年至今,潘平在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并于1993年取得证券律师从业资格,为安徽省首批取得该资格的律师之一。
潘平现任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及高级合伙人,并担任多家上市公司常年法律顾问。自2023年5月至今,他担任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920478)独立董事;自2025年4月至今担任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300218)独立董事。
潘平已确认符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13(1)至(8)条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且与公司及其核心关联人士之间不存在任何财务或其他利害关系。过去三年内,他未在香港或海外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也未持有公司股份。
若潘平获股东大会批准出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公司将与其签订服务合约,年度董事酬金为人民币10万元(含税),并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日,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汪小文(主席)、余泳、陈季平;非执行董事杨旭东、刘刚;独立非执行董事章剑平、卢太平、赵建莉;以及职工董事吴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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