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玻璃(06865)7月14日公告,其公开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福莱转债”(转债代码:113059)已触发有条件回售条款,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发布第八次回售提示。根据公告,福莱特玻璃股票自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7月1日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且“福莱转债”已进入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满足回售条件。
“福莱转债”持有人可于2026年7月9日至2026年7月15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按“卖出”方向申报行使回售权。本次回售价格为100.25元/张,其中已含当期应计利息0.25元/张;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6年7月20日。
回售期间,“福莱转债”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同一交易日若同时发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若回售导致可转债流通面值总额低于3,000万元,公司将在回售期结束后公告相关事宜,并于公告后三个交易日停止“福莱转债”交易。
公司提醒投资者,本次回售并非强制执行。截至公告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福莱转债”收盘价高于100.25元/张,选择回售可能导致投资损失,敬请投资者留意风险。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可联系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电话:0573-82793013,地址:中国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19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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