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信息4月29日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关于出售目标企业4%财产份额的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通函,寄发日期将再度顺延至2026年5月29日或之前。\n\n该交易最早于2026年2月3日披露。其后,公司曾于2月6日、3月10日、3月24日及4月2日四次公告延迟寄发通函,并将原定寄发截止日期推迟至4月30日。此次公告系第五次延期。\n\n公司解释,本次再度延迟主要因尚需更多时间落实通函所载若干资料。董事会强调,将尽快完成相关准备工作,确保于新期限前向股东发出完整通函。\n\n公告显示,截至公告日,公司执行董事为余东辉;非执行董事为严轶、赵淑杰、王昱錚、胡勇及李峰;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宫志强、张伟雄、李建强、周景林;职工代表董事为朱琛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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