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时间2026年9月11日,中信股份(00267)公布其附属公司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信特钢”)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董事会议事规则》。文件系统梳理了董事会组成、专门委员会设置、授权边界及议事程序等要点,为公司治理提供制度依据。主要内容如下:
1. 董事会架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8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董事1名经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 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首席独立董事1人;独立董事至少3名,且须包含不少于1名会计专业人士。 • 非职工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职工董事任期与非职工董事一致。
2.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风险及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其中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须为会计专业人士。
3. 重大事项决策权限 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担保等事项的决策门槛主要包括: a) 连续12个月内累计购买或出售资产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低于总资产30%。 b) 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 c)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同期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d)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同期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e)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f)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g)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h)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过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及其他组织交易金额超过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
4. 其他授权及约束 • 董事长可在单次金额不超过500万元、连续12个月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的额度内批准对外捐赠。 •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须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1日通知。 •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且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同意。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董事会决议通过后须依规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并予以公告。
上述《董事会议事规则》已由中信特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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