谊砾控股有限公司(00076)7月21日发布补充公告,公布针对加密货币收购及出售事项的内部控制审查主要结果及补救进展。
公司此前于2026年3月3日及5月27日披露,一系列收购及出售加密货币的交易因误解《上市规则》第十四章而未作及时披露。为强化合规,公司委聘富睿玛泽风险评估服务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日至5月12日完成内部控制审查,重点评估识别及披露须予公布交易的程序、系统与控制措施。
审查发现主要缺陷包括:未进行规模测试计算、重大交易未经股东批准、披露程序不足及“须予公布交易政策”有待完善。内控顾问提出七项整改建议,公司已全部落实并获顾问确认有效,核心措施如下:
1. 更新“须予公布交易政策”,明确财务部门在任何加密货币收购或出售前须依据《上市规则》第十四章计算百分比率,若单独或合并计算超过5%须先经董事会审批。
2. 成立由执行董事兼董事总经理冯仲云等五人组成的加密货币管理团队,实施止损/止盈参数、冷钱包多重签名(2/3)保管、严格分权及异常事件汇报机制。
3. 建立正式审批矩阵:董事会须制订年度数字资产配置计划;单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加密货币资产价值20%或超出董事会设定金额阈值者,需至少两名董事(其中一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并提交董事会终审。
4. 规范交易流程,涵盖申请、审批、确认、执行及记录五个环节,并落实职责分离。
5. 对百分比率超过5%的交易,订立协议前须向外部法律或财务顾问取得书面意见。
6. 对结构复杂或创新性交易,完成初步百分比率计算后将尽早向联交所咨询。
7. 强化持续培训:已完成两轮共4小时的专项培训(2026年4月17日及5月8日),未来每半年为董事、高管及财务人员提供最新《上市规则》培训。
公司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相关补救措施充分且足以解决审查报告的主要发现,并将继续加强内部控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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