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6日,创维集团有限公司(00751)公布关于其拟根据百慕达《公司法》第99条以计划安排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分派所持创维光伏股份、涉及存续安排的特别交易以及撤销公司上市地位的每月最新进展。
公告指出: 1. 该私有化及相关交易须满足“先决条件”、计划条件及分派条件后方可生效。 2. 截至公告日期,先决条件(a)——“就分派及创维光伏上市取得创维光伏股东的必要批准”已于2026年6月18日达成。 3. 先决条件(b)——“中国证监会就创维光伏上市的备案通知、联交所就创维光伏上市的原则上批准,以及其他必要主管机关的批准/备案”仍在推进。创维光伏正与专业顾问合作,准备上市申报文件包,并计划在可行情况下尽快以保密形式向联交所提交上市申请。 4. 公司将按上市规则及收购守则的要求,适时发布进一步公告,以告知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有关建议交易及计划文件寄发的任何重大进展。
公司提醒股东及潜在投资者,该项建议须所有条件达成或获豁免后方可生效,股份回购及公司私有化并不一定最终落实,投资者在买卖公司证券时应保持审慎。
公告由创维集团行政总裁施驰代表董事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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