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能投发展(01713)追加EPC合同 新增工程金额40.00万元

公告速递09-21

四川能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1713)9月21日公告称,其全资附属公司四川能投发展建设有限公司及四川建能电力设计有限公司已与彝良瑞源水电有限公司当日(交易时段后)签署EPC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将原EPC合同的服务范围扩展至新增35千伏临时接入柳溪电站侧增补改造工程,合同价款为人民币400,000元,折合40.00万元(含税)。

根据补充合同,设计费为人民币8,000元(0.80万元,含税),由彝良瑞源水电支付予四川建能电力设计;工程费(含安全生产费)为人民币392,000元(39.20万元,含税),由彝良瑞源水电支付予四川能投发展建设。新增工程验收完成后支付设计费及工程款的80%,余下20%将在新增工程投运后30日内结清。工程须在补充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质保期自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至110千伏接入设备设施投运之日止。

补充合同签署后,EPC合同总价由人民币7,820,750元(782.08万元,含税)增至8,220,750元(822.08万元,含税)。除新增工程及相关安排外,原合同其他条款维持不变并继续有效。

公司表示,补充合同构成关联交易,已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第14A章履行申报及公告义务,因交易规模未触及独立股东批准要求,故豁免刊发通函及取得独立股东批准。

董事会指出,补充合同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三名水电集团提名董事何京、汪元春、谢佩樨已自愿放弃对该议案的表决,除上述人士外,无其他董事在该交易中具有重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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