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泰能源控股-新(02728)补充公告:落实七大补救措施并委聘独立顾问 应对2025年全年业绩延迟刊发

公告速递10-16

金泰能源控股-新(02728)10月16日披露补充公告,进一步说明针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全年业绩延迟刊发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并确认已于2026年10月初委聘CLA Advisory (Hong Kong) Limited担任独立内部监控顾问。

公司称,在2026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已实施或将实施七项内部程序及系统补救措施: 1. 聘请独立内部监控顾问对董事会及管理层财务资料披露责任、特委会工作文件、年度审计计划、审计确认程序、审计凭证交付、资料管理,以及财务部关键岗位交接等七大范畴进行全面审查。 2. 继续物色具备香港财务申报、企业管治及合规背景的人选出任集团财务总监。 3. 于2026年11月前向董事会、管理层、高级会计人员及公司秘书提供不少于20小时法律及合规培训,重点涵盖上市规则第13.49条等董事职责及企业管治要求。 4. 结合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中期业绩及最新财务数据,于2026年10月至12月就初步审计计划开展讨论,并就过去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及挑战作预先沟通。 5. 与核数师协定于2026年12月31日后尽早启动审计执行程序,并要求各附属公司会计人员于2027年1月内完成2026年度财务结算。 6. 公司及审核委员会将在2027年1月至3月期间主动与核数师沟通,以尽早解决任何审计问题,并同步编制2026年度初步业绩公告及年度报告。 7. 公司秘书将持续监督2026年度业绩编制与披露时间表,并就潜在合规风险及时向董事会汇报。

关于独立内部监控顾问,董事会及审核委员会强调其独立性、资格及经验。CLA (HK)已进行全面独立性审查,确认与公司及其关联人士不存在可能影响客观性的关系,并将指派不少于六名具备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执行审查。该顾问将以“规划及风险评估—设计审查—有效性测试—汇报及补救—跟进审查”五步法推进工作,并在年度审计前复核补救措施实施情况。

公司表示,将在适当时候就内部监控审查进展及任何重大发现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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