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4日,中国动向(集团)有限公司(03818)公告称,因需额外时间编制及落实通函所载资料,公司已根据收购守则规则8.2向相关执行人员申请,将原定于2026年8月14日或之前寄发的通函寄发期限延长至2026年9月14日或之前,获执行人员批准。
公告回顾,公司已于2026年7月24日发布涉及以下事项的公告:(1) 建议进行场外股份回购;(2) 建议抵销;(3) 建议贷款豁免;及(4) 关连交易。根据股份回购守则及上市规则,相关通函原计划自2026年7月24日起21日内寄发,即不迟于2026年8月14日。
公司表示,延迟寄发通函旨在确保包含下列内容的文件编制完整:(i) 相关和解事项的进一步详情;(ii) 独立董事委员会致无利害关系股东的建议函;(iii) 独立财务顾问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无利害关系股东的意见函;(iv)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以及 (v) 按股份回购守则、收购守则及上市规则要求披露的其他资料。
中国动向强调,和解事项须待公告所载先决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相关交易可能进行亦可能不进行。公司将在通函寄发时另行公告最新进展,并提醒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截至本公告日期,公司执行董事为陈义红、陈晨及吕光宏;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高煜、唐松莲、周志毅及杜中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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