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堡企业与中国储能科技发展:私有化计划延迟寄发计划文件

公告速递04-20

名堡企业有限公司(「要约人」)与中国储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储能科技发展」)联合公告称,原计划于2026年4月20日前寄发的私有化计划文件将延迟。

据公告,双方曾于2026年3月30日发布联合公告,披露要约人拟通过协议安排方式(「计划」)将中国储能科技发展私有化,并建议撤销其股份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上市地位。根据收购守则规则8.2,计划文件原应在联合公告日期后21日内(即2026年4月20日或之前)寄发予计划股东,文件内容包括建议详情、预期时间表、独立董事委员会推荐建议及独立财务顾问意见等。

公告指出,延迟寄发主要由于需要额外时间落实计划文件内容,以及就召开法院会议取得大法院指示。为此,要约人及中国储能科技发展已向执行人员申请将寄发计划文件的最后期限延后至2026年6月30日或之前,且执行人员已同意该延期申请。

公告同时提醒,中国储能科技发展的股东、购股权持有人及潜在投资者需注意,该私有化建议及购股权建议须待相关条件达成或豁免后方可落实,因此未必会最终实施,计划亦未必生效。有关人士在买卖公司证券时应审慎行事,如有疑问可咨询专业顾问。

要约人及中国储能科技发展表示,将根据收购守则于适当时候作进一步公告,详细预期时间表将载于计划文件及届时联合刊发的公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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