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00902)7月17日公告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已提名梅生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披露其《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公告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发布。
梅生伟在声明中确认: 1.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拥有5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并已完成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 2. 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十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3.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等八类情况。 4. 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同时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 5. 过往任职期间未因连续两次未能出席董事会会议而被提议解除职务。 6. 目前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不超过3家,在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7. 不存在其他影响其诚信或任职资格的情况,并已通过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查。
梅生伟承诺,在担任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确保独立履职,若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情形,将主动辞职。
公告同时列示了公司现任董事名单,包括执行董事王葵、刘安仓;非执行董事杜大明、周奕、李来龙、李进、曹欣、高国勤、丁旭春、王剑锋、寇尧洲;独立非执行董事夏清、贺强、张丽英、张守文、党英、张羡崇;职工代表董事王钰。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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