驭势科技澄清:独立非执行董事周明笙与力高健康相关纪律行动无关

公告速递07-30

驭势科技(01511)7月30日在港交所刊发公告,回应联交所于2026年7月28日就力高健康生活有限公司(2370)及其两名现任执行董事采取的纪律行动。公告显示,驭势科技独立非执行董事周明笙曾在相关期间担任力高健康独立非执行董事。

根据公告,周明笙已按照力高健康2026年7月13日公告提出辞任,辞任自2026年7月31日起生效。驭势科技董事会经向周明笙查询后确认: 1. 该纪律行动仅针对力高健康及其两名被点名的现任执行董事,并未涉及周明笙; 2. 相关制裁仅适用于力高健康及上述两名董事,不适用于其他任何过往或现任董事。

董事会认为,上述纪律行动与周明笙无关,亦不会影响其作为驭势科技独立非执行董事履职的能力或适任性。周明笙亦确认,除公告所披露内容外,并无其他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须予披露的信息,亦不存在其他需要提请股东注意的事项。

截至公告日,驭势科技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吴甘沙、周鑫、江宗哲;非执行董事吴军、周军、高晓虎;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周明笙、白蕊、杜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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