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辉集团(00137)拟5.57亿港元购入两艘6.45万吨级散货船 触发「非常重大收购事项」

公告速递17:02

2026年9月21日,金辉集团有限公司(00137)公告称,其各持股约55.69%的间接附属公司Jinmao Marine Inc.(「第一买方」)及Jinquan Marine Inc.(「第二买方」)已于当日收市后分别与江门市南洋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卖方」)签订两份造船合同,购买两艘载重量64,500公吨的散装货船。

• 合同总价:两艘船舶合计5.57亿港元(71,400,000美元,每艘合同价2.78亿港元)。 • 付款安排:每艘船舶的合同价分四期支付,分别为首期0.42亿元、第二期0.42亿元、第三期0.28亿元及最后一期1.67亿元;各期付款前,需由船级社签发证书确认建造进度。合同价的调整幅度上限为减幅约5%。 • 交付时间:第一艘船舶最迟于2029年8月31日交付,第二艘船舶最迟于2029年9月30日交付。若交付较议定日期延迟逾180日,买方可撤销合同并获退回全部已付金额及利息。 • 资金来源:约65%的合同价拟通过银行融资,余下部分由公司内部资源支付。

Jinhui Shipping and Transportation Limited(「Jinhui Shipping」)作为担保方,已向卖方提供不可撤回与无条件的付款担保。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章,两份造船合同须合并计算,整体事项构成「非常重大收购事项」,需取得股东大会普通决议批准。公司计划于稍后召开股东大会,并预计最迟于2026年10月13日前向股东寄发相关通函。Fairline Consultants Limited与Timberfield Limited合计持股约64.53%,两方已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就该收购事项投赞成票。

截至公告日,金辉集团运营船队共19艘船舶,其中16艘为自有船舶,3艘为租赁船舶(包括2艘售后回租)。公司称,此次购船旨在持续推进船队现代化,提升燃油及营运效率,并符合最新环保法规与行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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