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科科技国际根据收购守则发布公告 股份继续暂停买卖

公告速递06-01

绿科科技国际有限公司(简称“绿科科技国际”)于2026年6月1日发布公告,该公告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8作出。公告提及,高能环境(香港)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要约人”)曾于2026年5月29日刊发公告,内容有关要约人提出附带先决条件的自愿现金部分收购要约。

于公告日期,绿科科技国际股本包括13.66亿股股份,另有根据公司2021年6月16日采纳的购股权计划所授出的、可认购1502.6万股股份的有效且尚未行使购股权,除此之外,公司概无其他有关证券(定义见收购守则规则22注释4)。

公告提醒利益相关方及公司各自联系人士(包括任何拥有或控制5%或以上任何类别有关证券之人士),须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披露其买卖公司任何有关证券之交易。同时,公告转载收购守则规则22注释11,强调股票经纪、银行及其他中介人有责任确保客户知悉相关披露责任,若7日内代客交易有关证券的总值(扣除印花税和经纪佣金)少于100万元,该规定不适用,但主事人、联系人及其他人士仍需自发披露本身交易。

关于股份买卖,应绿科科技国际要求,由于延迟刊发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中期业绩,公司股份已自2024年9月2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停牌。公司提醒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公司证券时审慎行事,如有疑问应咨询专业顾问。

公告由董事会主席丹斯里皇室拿督古润金签署,董事会包括五名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愿就公告所载资料的准确性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并确认经合理查询后,公告意见乃审慎考虑后作出,无遗漏导致陈述误导的事宜。该公告将刊登于联交所网站及公司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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