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31日,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06198,以下称“公司”)在港交所发布海外监管公告称,公司已根据财政部于2026年6月4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对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并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相关规定。
公告指出,本次变更围绕“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展开。公司表示,此次会计政策调整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
公司强调,新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公告由公司董事长苏建光代表董事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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