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HUI HOLDINGS (137)公布须予披露交易:以10,300,000美元出售船舶

公告速递2025-11-24

金辉集团有限公司(Jinhui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股份代号:137)公布,其间接附属公司(持股约55.69%)2025年11月24日(交易时段结束后)与买方订立协议,以10,300,000美元(约80,340,000港元)出售所属超灵便型散装货船。根据协定,该船舶将于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期间交付。

根据公告,买方需于签订协议后三个银行工作天内支付首期订金1,030,000美元(约8,034,000港元),于交付前两个银行工作天内支付第一期款项4,270,000美元(约33,306,000港元),余下5,000,000美元将分十二期每季支付,并加计年利率7.50%的利息。为保障履约,买方需要签订香港船舶抵押契约及其他担保文件。

该船舶建造于2008年,原账面净值截至2025年9月30日约为84,688,000港元。交易完成后可能带来约4,400,000港元的账面亏损,具体数额需根据交付时的实际账面净值及相关出售成本确定。出售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于一般营运资金,包括偿还短期借贷和相关债务,以改善流动资金状况和财务结构。

由于适用百分比率高于5%但低于25%,此次出售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构成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相关通报及公告规定。董事会认为该交易条款公平合理,不会对集团整体运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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