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实业控股(00363)签署4个月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 交易上限1,500万元

公告速递09-01

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00363)9月1日公告称,其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发展”)已于2026年9月1日与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上实”)签订《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根据协议,上实发展集团可在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四个月期间,向上海上实集团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并就此订立具体协议。 公告显示,上海上实为上实集团的联繫人,且上实集团持有上海实业控股约63.16%已发行股本,因而构成关连人士。该笔交易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4A章界定为持续关连交易。 协议约定的服务费定价原则为:除通过公开招投标程序确定价格的合同外,服务费将参考物业位置、建筑面积及性质等因素,经公平磋商后厘定,并不高于上实发展向独立第三方收取的费用水平。付款安排将在各个别协议中载明。 在2026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双方曾就同类物业管理服务签署若干先前协议,预期最高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12,050,000元(“先前上限”)。本次新增框架协议的服务费最高金额设定为人民币15,000,000元(“上限”)。两者合计的年度上限为人民币27,050,000元。 根据上市规则第14A.81条,因先前协议与本次框架协议性质相同且均于12个月内签订,两者交易需合并计算。由于合并后相关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因此须遵守申报、公告及年度审核要求,惟可豁免发行通函及取得独立股东批准。 为确保交易定价公平, 上实发展集团将通过内部价格调查及对比独立第三方报价,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优条件收取费用,并设立多重内部监控程序。同时,外部核数师和独立非执行董事将对相关持续关连交易进行年度审阅,以确保交易条款的合规性和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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