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01679)7月22日公告称,由于需额外时间编制及落实通函所载资料,公司将把原定于2026年7月22日或之前寄发的通函顺延,最新预期寄发日期为2026年8月4日或之前。
通函将载有以下主要内容:(i)贷款资本化协议、配售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的进一步详情;(ii)独立董事委员会就关联贷款资本化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致独立股东的推荐函件;(iii)独立财务顾问就上述事项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的意见函件;(iv)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的通告;以及(v)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资料。
此次延迟为继公司2026年5月27日、6月17日及7月8日公告后,再次调整通函寄发时间。
公告显示,截至7月22日,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曾华德先生及叶百灵女士;非执行董事郭磊女士及于路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杨岳明先生、卢韵雯女士及邹合强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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